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地方标准《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通用技术要求》(DB32/T 5030-2025)。该标准将于3月6日起实施。
■本文件规定了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的技术指标、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的以煤、生物质(木材、竹材、果壳等)为主要原材料制备的颗粒活性炭、蜂窝活性炭,以含碳纤维等高分子材料为主要原料制备的纤维状活性炭及再生活性炭。 【标准下载链接】《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用活性炭通用技术要求》.pdf
来源:江苏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