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中央财政将继续支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围绕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安排340亿元。水污染防治资金安排267亿元。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安排44亿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安排40亿元。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再创新高。
注意:今年9月生态环境部集中评审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是2024年8月27日,错过要等到明年4月。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 年)》,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大气环境治理和管理能力建设,细颗粒物(PM2.5)与臭氧(03)污染协同控制,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申报入库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燃煤污染控制、锅炉综合治理、工业污染治理以及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有关重要事项相关项目等。
其中:
燃煤污染控制以农村散煤治理为重点。
锅炉综合治理以燃煤锅炉淘汰、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生物质锅炉深度治理等为重点。
工业污染治理以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包括炉窑淘汰、清洁能源替代、末端治理等)、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包括源头替代、末端治理、无组织排放治理、“绿岛”项目建设等)、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含清洁运输)等为重点。
能力建设以监测能力建设(包括环境空气VOCs监测,大气污染源监控监测,港口、铁路货场等重要交通枢纽及主要交通干道空气质量监测等)、监管能力建设(包括秸秆禁烧管控、移动源监测执法设备、VOCs执法设备等)、区域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中心能力建设等为重点。
已纳入中央财政支持的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可直接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管理。对如散煤治理、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燃气锅炉低氮改造、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等环境治理内容,可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打包形成一个整体项目, 集中推进。
来源:中吉节能环保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