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相继下达了多项2023年生态环保资金预算,其中包括水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70亿、大气污染防治210亿(含VOCs治理)、土壤污染防治30.8亿、管网及污水处理105.5亿、农村环境整治20亿、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资金预算11.25亿、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预算883.84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314.6亿,以及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343亿(其中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310亿和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33亿元)等,以上环保资金合计2089亿元。
经过梳理,生态环保专项资金政策共包括以下八方面:
入库要求:
根据《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中央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2021年)》,申请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水污染防治资金、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农村环境整治资金、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等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均应纳入中央生态环保资金项目储备库,未纳入中央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得安排资金,具体入库要求及流程详见《入库指南》。
申请国家发改委关于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资金、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的,相关未做入库要求。
来源:水环境与水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