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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icies and regulations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桶装可燃液体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试行)》《化工企业吨桶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提示》的通知

      

       近日,安徽省黄山市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企业桶装可燃液体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试行)》《化工企业吨桶使用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提示》的通知。

危险化学品企业桶装可燃液体安全管理“十条硬措施”(试行)

(化工企业参照管理)

一、【源头管控】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减少桶料(含吨桶物料,下同)的使用,液态的原料、中间物料、回收套用物料、产品、副产品等应尽可能采用储罐或中间罐储存、管道输送,原则上不得将中间物料、回收套用物料引出生产系统后装桶存储、转运,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应开展工艺流程提升改造,经设计单位书面意见认定确实难以实施的除外。禁止将设计或安全评价要求采取储罐或中间罐储存的物料(包括原料、中间物料、回收套用物料、产品、副产品等)擅自改为桶装储存。

二、【仓储场所】桶装可燃液体应储存在经正规设计和安全评价核准的仓库或中间仓库内(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储存在危险化学品专用库内),严禁超品种、超数量储存,严禁储存在道路上或厂房(装置)周围等其他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库应根据储存的物料特性正确调节控制库内温湿度。危险化学品仓库内禁止进行开桶、分装、改装作业。

三、【包装搬运】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桶应由取得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生产。盛装易燃液体(指闪点60℃的液体,下同)的包装桶材质应符合导静电要求,禁止使用绝缘容器盛装易燃液体。桶装易燃液体搬运装卸应使用防爆叉车或防爆手动叉车。

四、【作业场所】桶装可燃液体生产、使用场所,应在设计中明确桶装可燃液体的放置位置(在设计图上标注)、最大放置总量(设计时应遵循尽可能减量的原则)和单个包装桶最大容积,并按设计严格限量。厂房(装置)内,可燃液体装桶原则上应设计包装间,桶装可燃液体使用原则上应设计供料间,特殊情况不设置包装间、供料间的设计单位应有充足的理由并作出说明。包装间、供料间原则上应设置在厂房(装置)首层,靠外墙布置,出口直接朝向室外,采用防火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不燃性楼板与其他部位分隔,同时满足通风要求。甲、乙类厂房(装置)内包装间、供料间防火隔墙不应有门、窗、洞口,丙类厂房(装置)包装间、供料间防火隔墙开门的必须为甲级防火门且保持常闭状态。包装间、供料间应根据物料性质设置必要的隔离、防流散、防渗、防腐、静电接地、机械通风设施以及气体检测报警器等,供料间内原料、辅料单个包装物的满装量超过其1(24h)的使用量时,其设计存放量不应超过1个包装物的满装量。涉及桶装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设计临时开桶作业区,临时开桶作业区可设置在危险化学品仓库外空地的安全区域。临时开桶作业区仅可进行单个桶临时性的开桶、取样、分装、涨桶(含鼓包,下同)处置等作业。严禁在车间、仓库内进行涨桶处置。

五、【作业设施】桶装易燃液体开桶、取样、分装、装桶、打料、涨桶处置等的作业设施、作业工具应符合防火防爆、防静电等安全要求,并经设计单位正规设计(包括作业设施和工具选型等),作业现场应设置静电接地报警器,桶装易燃液体开桶需使用防爆工具;分装宜使用防爆电动抽料器抽料,禁止使用塑料抽料器等绝缘性设备、工具进行抽料;打料宜采用双端面机械密封、串联机械密封、干气密封离心泵或者屏蔽泵、磁力泵、隔膜泵等无轴封泵。易燃液体放料装桶时,严禁从顶部开口进行喷溅式充装,放料管应伸至距桶底部不大于200mm处,并有可靠的控制流速和防喷溅的措施(需在设计中明确),放料管应符合导静电要求,放料作业应进行静电跨接并接地,最高操作温度高于或等于易燃液体闪点的应设置惰性气体保护。

六、【作业管理】企业应制定桶装可燃液体相关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教育和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桶装易燃液体涨桶处置、检维修等非常规作业应按照AQ3026-2026履行审批手续,设置安全监护人员,对作业过程进行全程监护。涨桶处置时,应将包装桶转移至设置有防流散措施的专门处置区域,然后用静电夹夹住包装桶上的金属导电材料或夹住垫放在包装桶下部的导电性材料上,将灭火毯覆盖于桶盖表面,再使用开桶工具缓慢拧动拧松桶盖释放压力,如遇起火立即用灭火毯盖紧桶口。

七、【防流淌火】桶装可燃液体生产、储存、使用场所(含临时开桶作业区),应设置防止液体流散的设施。收集设施有效容积至少应能容纳最大单桶容积的110%;地面引导泄漏液体流向专用的事故收集池(槽)必须与公共排水系统有效隔离(如设置液封或常闭阀)。

八、【视频监控】桶装易燃液体生产、储存、使用场所(含临时开桶区、涨桶处置区)应建立全覆盖的视频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记录应保存30天以上,并应按照政府监管部门要求,配合将视频监控接入政府数字化监管平台。

九、【应急处置】企业应根据物料性质分类或分品种制定桶装可燃液体泄漏、闪爆和起火的现场处置措施,配备灭火毯、消防沙、灭火器等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定期对应急设施和物资进行检查、维护,并组织员工开展应急处置培训,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演练。

十、【制度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将桶装可燃液体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相关场所和事项的管理责任人,制定明确、具体、可操作的管理规定,常态化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与部门、班组、员工个人的绩效奖惩挂钩,促使制度落实到位。员工主动发现问题隐患并上报企业的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予以奖励。




来源:黄山市应急管理局、化工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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